藥房隔幾十米 藥價差兩三倍
龍血竭膠囊的售價分別是6元、17元
3.5、6、9、17、31……毫無關聯的幾個數字,卻是產地、規格相同的一種藥品的銷售價格。同一種藥在不同的銷售機構,為何差價竟高達27.5元,為此記者展開了調查。
一份醫藥公司內部的藥品價格明細表顯示,一種藥品從地區總經銷到零售市場,價格翻了5倍還多。就此,記者采訪多位醫藥代表,揭開藥價虛高、同藥不同價的重重迷霧。
現象
相隔幾十米,藥價差11元
前不久,普蘭店的張先生妻子身上出了很多紅色小點,到當地的一家醫院檢查,結果顯示血小板減少,醫生推薦一種名為“龍血竭膠囊”的藥。“當時大夫讓我們在醫院買,一盒藥三十多塊錢,大夫還說這藥只有他們醫院有,外面的藥房沒有賣的。”張先生說,“當時沒買,我們倆都沒有醫保,兒子有,我想讓他幫著買。”
抱著試試看的心理,張先生的兒子到金州的一家藥房詢問,結果該藥房不但有,而且售價僅為9元一盒,兒子趕忙給他們買了幾盒。之后,張先生到多家藥房了解情況,“我到普蘭店的幾家藥房詢問,發現它們都有這種藥,一盒只要3.5元。這幾個地方賣的藥,除了生產日期不同,其他都一模一樣。”
同一種藥的差價真的有那么大嗎?為了驗證張先生的說法,記者撥打了普蘭店那家醫院的電話,詢問是否有云南云河產的龍血竭膠囊,對方回復:有,每盒31元。記者又撥打了普蘭店一家藥房的電話,同樣的藥她們只賣3.5元。之后,記者又走訪了市內的幾家藥房,在八一路附近的一家藥房,龍血竭膠囊售價為6元,而離該藥房幾十米遠的另一家藥房,同樣的藥售價竟然為17元。
調查
藥品銷售環節層層“扒皮”
記者了解到,目前一種藥品進入藥品零售機構至少要經過以下環節:生產企業——買斷總經銷的大型醫藥公司——各大片區或者省級代理——地市級代理醫藥批發公司銷售商——醫院(藥房)——消費者。一個環節一層利,而這些利益則全都由消費者買單。“最終藥品在醫院或藥房的售價,是出廠價幾倍或十幾倍的,太正常不過了。”對此,身為醫院院長的全國政協委員馮世良說。
記者輾轉得到一份某醫藥公司在大連地區的產品價格明細表,明細表上有幾十種藥品,每種藥品后面都有幾個價格,分別是地區總經銷的進貨價、業務員的進貨價、藥房的進貨價,以及市場零售價。
記者發現明細表上的幾十種藥品,從地區總經銷的進貨價到最終市場上的零售價,少的價格翻了3倍多,多的價格竟然翻了5倍還多。比如一種產品總經銷的進貨價為6元,供給業務員的價格增加了1元錢,變成了7元,業務員供給藥房的價格陡然增加一倍,變成了14元,該藥品最終的零售價格已經接近20元錢;另外一種產品的“價格鏈”則更加離譜,最開始4元錢一盒,零售價卻高達20多元錢。
“我們在大連地區的進貨價是最低的,但我們并不是從廠家直接進的貨。”該醫藥公司大連地區的總負責人介紹,藥品到他們手里之前已經被“扒過兩層皮”,首先是“大包”,即全國總代理,接下來是地區代理,而他們從地區代理那里進貨,只能算作“三包”。“藥品價格每個階段都不同,但前兩次藥品價格增加多少,我們也不清楚。”
內幕
同藥不同價源于進貨渠道
據了解,目前藥品的最高限價都是經物價部門核定的,凡屬于國家最高限價的藥品,零售價不允許超過這個售價。“只要低于國家的最高零售價,零售商可自主確定藥品零售價格。”醫藥代表小李說。
“藥品有差價在大連各藥房是很正常的事情,不過一般相差不大。”小李說,由于各公司的進貨渠道、促銷手段等不同,同一廠家生產的同一種藥品,藥品零售機構制訂的售價自然有高低,但這個龍血竭膠囊的差價確實有點高。
同時,目前藥品零售終端有醫院和藥房,兩者之間各有不同。對此,大連另一醫藥代表說,首先是藥房,一種藥品要想進入藥房銷售,首先要繳納一定數額的進店費,根據不同藥房,費用從數百到幾千元不等。
之后就是日常的維護,所謂的維護即搞好雙方關系,時下藥品數目繁多,眾多同樣療效的藥物擺在一起,消費者根本無從選擇,更多時候是通過營業員推薦,那么如何讓營業員推薦自家產品呢?答案就是給付提成,營業員每賣出一盒產品,醫藥公司支付營業員一筆提成,具體數目視藥品種類、藥品利潤而定,于是各醫藥公司紛紛增加提成比例。“一般情況下,藥店營業員強烈推薦的藥品,肯定她們能拿的好處最多。”一位醫藥代表說。
此外,某些藥品還定期搞買幾贈一、贈送其他禮品等促銷活動,很多消費者自以為得了實惠,殊不知,他們才是最終的買單人。記者了解到,目前負責向藥品零售機構供貨主要有兩種形式,一是醫藥公司,二是個人。個人并沒有從事藥品銷售的資質,但不可否認的是,目前市場上的很多藥品都是個人在做。正常情況下,為了便于管理,廠家固定在一個地區設一個代理,但這種慣例時常被打破,比如其他公司從外地調貨、個人通過關系拿貨……各方因進貨渠道不同,導致該藥品的銷售價格也就不同。
即便是獨家代理,要想統一市場上的藥品價格也幾乎是不可能的事,“其實我們也希望藥價能夠統一,這樣一來便于管理,二來價格混亂有損產品的形象,不利于長遠發展。”某藥品代理商說,“但供貨商根本無法做藥店的主,我們要求人家賣多少錢,對方不聽,我們根本沒辦法,如果鬧得太僵,對方不賣我們的貨,那對我們的損失更大。”據了解,藥房私自設定藥品零售價格的情形多發生在一些單體藥房。
揭秘
陽光采購實則暗藏玄機
眾所周知,醫院的藥價比藥房高,其中又存在哪些水分呢?據了解,目前醫院采購的方式是醫藥招標集中采購,醫院根據計劃,納入集中采購目錄的藥品,分別實行公開招標、網上競價等形式集中采購。但競標成功并不代表醫院就一定會用你的藥,一位醫藥代表告訴記者,有的醫院還要求藥廠交納一定數額的贊助費,額度從一萬元左右到三四萬元不等。
之后,為了能夠使藥品賣出去,醫藥公司或醫藥代表也需要對這種來自不易的關系進行日常維護。“不將醫院的關系‘打點’好,醫生到時不開你的藥,競標成功也白搭。”這位醫藥代表說。
據了解,代理商代理一種產品時已將打通市場的人際關系費、辦公租房費、銷售人員工資等一系列開支列入成本,將藥品價格抬高。特別是進入醫院環節的“好處費”支出很大,公關對象包括醫院財務人員、高級行政管理人員、藥房科室人員、有處方權的醫生等。
回扣是醫藥代表進行“公關”活動的重要“法寶”。對此,一位醫藥代表介紹:他們會經常與醫生聯系,一般情況下,醫生在開完一批處方藥品后,醫藥代表就會按時兌現回扣,也有的是按月結算兌現回扣。回扣都以現金方式返還,由醫藥代表先行墊付,等醫院將藥款支付給醫藥公司后,醫藥代表再向公司支取回扣。
此外,一些實力雄厚的大醫藥企業還與醫院結成“戰略合作關系”,醫院科室裝修,添置新的醫療設備、組織學術考察,這些企業也都樂于贊助。
解決
明年全省醫院將同藥同價
對此,一位醫藥代表認為,要從根本上解決藥價虛高問題,必須打破醫藥不分家、“以藥養醫”的現行格局。他表示,現行的集中招標采購制度并沒有徹底解決這一問題,老百姓仍然會身陷看病貴的困局。
前不久,記者采訪時了解到,目前我省正在醞釀藥品網上集中采購。“通過這種形式采購,我們就繞過了藥品中間商,直接向藥廠采購藥品,這樣會大大降低藥品價格,而廣大患者也將從中得到極大的實惠。”遼寧省衛生廳廳長姜潮說。
據介紹,從明年開始,全省縣及縣以上政府及國有企業設立的醫療機構,都會實現藥品同價。屆時,通過以省為單位的網上藥品集中招標采購,將會使全省醫院同一種藥品一個價,此舉將徹底改變以往分散招標采購導致的全省醫院同藥不同價,甚至同城醫院同藥不同價現象。更大的利好消息是,“直接向藥廠采購藥品,這樣會大大降低藥品價格。”姜潮說。(記者佟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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