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競爭消失,卡特爾等聯盟大行其道
德國對秩序和穩定的尋求,大約從1860年開始,發端于工業界。德國企業領導者認為,保持企業的完整性、捍衛家族利益是第一要務。于是,無論是在穩定的消費品行業還是在快速發展、變動頻頻的重工業,都出現了卡特爾及合作談判。1874~1879年的短暫大蕭條,則助推了這種企業間的聯盟。20世紀初期,德國卡特爾的整體規模和范圍都大大擴張,從1875年的4個到1905年的將近400個,再到1923年的約1500個、1925年的2500個,卡特爾幾乎遍布德國工業界。
當時的德國執政當局、政治家、主流經濟學家、律師等也都認為,競爭和價格戰會破壞國家經濟和社會秩序,卡特爾或企業聯盟則為國家經濟帶來了秩序和穩定,是社會的一大進步。所以,德國政府、法律機構最初對卡特爾采取了一種不干涉的政策。1879年,德國政府正式批準卡特爾。1897年,德國法院宣布卡特爾合法,認為它們提升了整個社會以及社會成員的福利。
因此,1870~1930年間,企業聯盟成為德國經濟的一個顯著特征。但這期間,隨著環境和制度的演進,其特點和形式也不斷變化。早期的企業聯盟相對松散,“類型相似的獨立企業自愿達成協議,以獲取市場壟斷地位”,目的是保證企業經營環境的穩定性。不過,這些聯盟比較脆弱,解散和重組頻仍。這種松散、脆弱的協議,遭致德國工商界的大為不滿。19世紀90年代末期,嚴重的經濟衰退,加上政府、法律制度對卡特爾的鼓勵,更具結構化的企業聯盟——辛迪加,如“萊茵-威斯特發里亞煤炭業辛迪加”開始出現,其主要目標是分銷和銷售。鋼鐵和其他行業很快開始效仿,紛紛成立辛迪加。
1893年眾多鋼鐵企業加入“萊茵-威斯特發里亞煤炭業辛迪加”,開垂直企業聯盟或康采恩之先河,成為德國工業的重要角色。它們非常正式,通常以一個或幾個成員為核心,但企業成員依然保持法律上的獨立性以及運營的完整性。除了控制市場和保持穩定的傳統目的,康采恩也通過控制包括資金在內的重要資源,扮演金融中心的角色。
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之前,水平和垂直企業聯盟在德國蓬勃發展。然而,凡爾賽條約的簽訂以及魏瑪共和國的成立,導致了惡性通貨膨脹、極其混亂的金融狀況。這促使德國工業界愈發加緊尋求穩定的機制,結果就是康采恩的空前劇增以及利潤聯盟協議的大量涌現。它們共謀將風險轉向外部、把通貨膨脹成本轉嫁給零售商和消費者,以此減輕環境不確定性對自己的影響。人們的不滿劇增,零售商的反應尤其激烈。他們于1921年要求國會立法管制各種卡特爾和企業聯盟。當年11月,一項反對濫用經濟權力的法令出臺,規定卡特爾應該以書面形式訂立,“如果危害公眾福利”就將無效;政府還設立了卡特爾法庭。然而,這項法令的目的不是廢除卡特爾組織和企業聯盟,“因為長期來看,這將不利于市場自由”。到20世紀20年代末,德國工業界編織起了一張厚實的網絡,企業通常都隸屬于幾個企業聯盟或協議。
頁次:2/6 首頁 上一頁 下一頁 尾頁 G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