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煞費苦心強化企業執行力之時,當我們更多關注并寄望于發達國家當今最時髦最前沿的管理理念、工具、體系之時,不妨換一個角度審視企業的軟件因素——人的因素,“徒法不足以自行”,執行的主體不是工具而是人,人為什么會執行?執行意識是執行的驅動力,左右執行意識強弱的是責任意識(擔責意識、盡責意識),因而企業執行力缺位的根本原因是擔責意識、盡責意識缺位。
三、擔責意識、盡責意識缺位的原因是什么,又是如何導致執行力缺位的呢?
(一)、擔責意識缺位執行力剛而不柔
“以成敗論英雄”,這一古老又現實的命題在傳統觀念上放之四海為皆準,左右著多少代人的思維方式、行為方式,透射著強烈的功利主義色彩,崇尚建功立業本無可非議然而“真理前進一步”往往淪為謬誤,功利主義過分強化將蛻變為極端利己主義。員工個體與企業實則是利益搏弈,在利己主義支配下員工關注的是個體成功而不是企業老板所設想的:只有企業成功員工才能成功。
員工在企業戰略、決策、計劃、制度執行中首先考慮的是個人利益得失,趨利弊害合于利而動背于利而止,患得患失瞻前顧后。人們對失敗、錯誤諱莫如深不奇怪,面對失敗意味著承擔責任、接受處罰并受到群體鄙視,多一份工作多一份責任,多一份失敗出錯的概率,添一份受罰的可能,在此心理作用下承擔責任意識缺位。
擔責意識缺位使得的執行意識缺失導致執行力剛而不柔、剛而無力。擔責意識缺位,員工在工作中表現為循規蹈矩、按部就班不、越雷池一步,執行顯得機械、呆板、僵化。員工將份內份外分得很清楚,只管服從只管過程,結果、目標是老板的,過程與結果涇渭分明,各司其職各盡其責,似乎是一種高效的執行,實則不然,這只是一種轟轟烈烈的執行形式,員工用行動告訴老板“這是照著您的吩咐執行,達不到目標可不干我的事”,過程與結果在員工心目發生了本末倒置的變化,過程只不過是達到結果的一種手段,結果才是目的,一旦過程成了目的,執行變成了為執行而執行,對如何因時、因地、因勢創造性地執行上司決策及對執行節奏的把握以便有效促進組織目標實現不屑一顧。
(二)、盡責意識缺位執行力柔而不剛
傳統的成敗觀驅使人們崇尚成功畏懼失敗,千方百計遠離失敗,只要有一套完善的制度剛性約束,人們就會怕觸犯制度受罰而盡心盡責,這種推斷從理論上講似乎無懈可擊,那么,古往今來“令而不行,禁而不止”的原因是什么?
司機怕不怕闖紅燈而受罰,當然怕,為什么有的司機還要闖紅燈?明太祖時嚴刑峻法令人不寒而栗,偏偏有人以身試法,據史書記載,有一個掌管糧庫的官吏因貪污而受到挖去膝蓋骨地制裁造成終身殘疾,事隔兩年這位官吏故技重演,朱元璋深感困惑:大明律難道不夠嚴厲嗎?為什么就有人不怕?畏懼催生不出盡責意識,制度只能禁惡(有時也進不了惡,老子認為制定的法令過于嚴細嚴厲盜賊反而增多)而不能勸善,制度往往標志著人們行為的最低標準,盡責意識缺位不是制度約束缺位,而是制度文化缺位、制度目的缺位。在一個缺乏認同制度、遵循制度的文化環境中,制度成為追求個人成功的枷鎖、謀求個人利益的障礙。如果人們不以為違法為羞為恥,反而以違法為榮為耀為有利可圖,人人都會躍躍欲試進而鋌而走險,所謂富貴險中求。缺乏制度文化的制度盡管嚴細繁瑣,再編織剛性約束網的同時也造就了冒險家的樂園,利之所趨一葉障目不見泰山,食言而肥、損人利己、因私廢公見怪不怪,賭徒看不見給他人、組織帶來的危害。制度目的缺位,制度是助與組織穩定的工具,是約束組織內成員行為以有效實現組織目標、獲取組織整體利益的必要手段,它在確保員工行為可靠性的同時在員工心理上易于造成本末倒置的錯覺,制度約束是目的,組織目標、利益無關緊要。實際中大多員工所關注的是眼前利益、個人利益“十羊在望不如一兔在手”,只要干一天活整一天工錢少挨罰是再也現實不過的利益,至于“十羊”企業的目標是老板的目標、利益,因而員工在工作中感受最直接最普遍的不是“十羊”的誘惑,而是獲取“一兔”的制度束縛。執行制度、遵循制度是實現企業戰略的必要一環,企業決策層清楚,真理有時掌握在少數人手中,但畢竟要通過80%的員工去實踐,試想失去了目標利益的支撐,還能催生出實踐真理人員的盡責意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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