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中國管理傳播網
盡管原科龍隨著海信的收購而告一個段落,已經開始著手進行大的調整和休養生息,但科龍危機和顧雛軍及其原經營團隊并沒有徹底遠去,也不可能從公眾的視野中消失。
正如某影視劇所說“出來混的,債總是要還的”,科龍危機事件終要有一結論,黑洞總要有一個看似合法合理又合情的方法堵起來,總要找幾個挨刀的人,最好是主動和自愿,或者悄無聲息地把事情給私了完畢,但這兩種解決方式要實現起來的可能性幾乎為零。
在這開放的現代社會,上述情況似乎都不足以說明情況。怎么平息所有相關利益受損者、牽連方以及新聞媒體的言論,如何堵住悠悠之口,可真的需要費番周折了?
于是,這個案件拖了又拖,審了再審。甚至弄得老顧同志都要搞絕食抗議了。但很遺憾的是,從媒體種種報道來看,并不能給看官一個所以然。從各種分析來看,似乎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用誰的觀點,好象都是對的,又好象都是錯的,但就是無法最終確定誰應該來承擔這個責任,而原科龍危機是一個客觀存在的事實。
根據邏輯學基礎理論來看,要論證某個結論是否成立,可以有幾種方式,一是把證據推翻;二是把證人推翻;三是把論證方式推翻,四是把結論證偽,其目的就是要把證據與結論之間的關系切斷和成立。
從我們已經能夠能掌握的公開信息來看,案情的復雜程度是相當驚人的,誰也無法把事情弄個水落石出:一是被告對證人和證據都持懷疑態度;二是被告認為涉案者并沒有全部到位,某些縱容案件繼續被掩蓋的個人和單位被庇護;三是第三方機構資質和整理人員的專業性和職業操守難以保證;四是各種程序未被有效遵守;五是媒體和公眾未能全面介入,起到監督作用。
其實,追蹤科龍這幾年的收購與被收購的過程,大家都可以發現許多環節和許多部門根本就是缺位和失職!內部監督機構和外部監督機構都失去了約束力,誰來保證中小股東的利益?誰來保證銀行等國有資產的不再輕易流失?
我們再看到西部某著名家電企業準備投資八千萬元用于市場網絡的建設,也看到浙江某空調企業要在央視投放八千萬的廣告。還有很多動輒幾千萬元,甚至用上億元的資源來做某一件不可能的事情,但對于堂然出現在報紙上,而且是以新聞形式出現,這樣不負責任的企業觀點卻沒有機構來有效監管。即使有機構來管制,往往都是在執行過程中變樣,變成變相勒索企業資源的一種方式了,欺詐行為經過許可或默認,就可以沒有制約,大行其道了。很多企業或組織掌握了規律之后,在發布類似虛假新聞之前就把這些因素考慮進去,并美名其為“公關”。
看到國內媒體和企業在某些問題上的妥協后,我們不由得不懷念普利策在開創美國報業輝煌時的幸福了。
新聞媒體以及公眾應該有權力對各類輿論與信息進行監督,同時新聞媒體從業人員又必須遵守相應的法律法規和職業操守,再配合相應的機構來相互監督。無論是政府,還是政府機構及執行人員的執行行為,企業和媒體等各類組織的行為,都必須得到有效監管,同時又要保證它們的民主和自由,能夠確保社會公正的建立和社會系統誠信的塑造。
可惜的是,從眾說紛紜的各類報告中,我們很難從中讀出真實的東西,“新聞的客觀真實”這一準則不在什么時候悄然被金錢和利益收買?在閱讀某報關于國家投資驅動型戰略的評論一文中,我不自然地想起,所謂的國家投資驅動型戰略,是否就是一種打著為公的晃子,為某些機構和個人瓜分國家財富的手段呢?如果不是這樣,為什么豆腐渣工程一再出現?銀行為什么可以違規貸款?國內很多項目的建設資金投入,其實都是前期以及社會現在的積累,是真正的民脂民膏,應該是為創造和維護公共環境及設施而支出的,卻沒有得到有效監控。
很明顯,經過二十多年的改變開放,市場經濟理念已經被民眾所廣泛接受,而原先沉在水面之下的東西暴露出來之后,我們才發現,國內離真正的市場經濟有多遙遠!
鋪天蓋地的負面新聞出現之后,我們國人和有司是否應對如何建立和實現“和諧社會”有更加獨立和自由的思考?要建立全球對我們國家未來的信心,真正融入全球化體系,是否應該進行系統的創新,真正保護好各方的合理利益和權益呢?
但愿國內企業及社會危機不要一再出現?我們在追趕新聞焦點的同時,不免會將自己是否應對國家、社會和組織的葆有良知持懷疑態度,因為事實一而再,再而三地上演漠視公眾利益和社會公正的丑聞,這不是我們的悲哀嗎?
我們經常在呼吁國內職業經理人的出現,卻看到科龍老板及經理人的法庭對話,我們看到的是,某高層身居高位拿著天價高薪,但卻幾乎是傀儡,什么都不負責。為什么企業運行的現實是這樣呢?在如此惡劣環境之下,職業經理人還有生存空間嗎?
我認為,市場經濟是公平的經濟,平等的經濟,也是規則和自由的經濟。我們在探索西方現代經濟的經驗時,往往學其皮毛,而不學其精華,不系統地來調整關系,身居其位,卻又不負擔責任?甚至于在打完上半場比賽時,裁判或裁判的代理突然告訴你,你以前取得的成績要重新記分?在這樣的現實面前,我們還敢奢望真正的誠信和信任嗎?現代社會的分工原理和分配機制又如何得到有效的實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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