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著集裝箱多式聯運的發展,集裝箱聯運保險受到人們的廣泛正視。集裝箱運輸過程涉及集裝箱碼頭、倉庫、貨運站等經營人,集裝箱陸路運輸經營人,貨運代辦代理人,承運人,無船承運人,集裝箱出租人和港務局等。在這種情況下,英國3大保賠協會,即聯合王國保賠協會、西英格蘭保賠協會和汽船保賠協會于1968年6月在倫敦建立了1種互保性質的保險組織,名為聯運保賠協會(TT CLUB)。對集裝箱運輸可能遭受的一切責任、損害、用度等進行全面同一的保險。本文對集裝箱船船舶所有人和租船人投保集裝箱聯運保險所涉及的一些題目作一先容。
1、集裝箱聯遠保險的定義及承保對象
集裝箱聯運保險是指保險人在集裝箱運輸的整個過程中給予作為保險標的的集裝箱及其運輸和裝卸設備提供全程的財產和責任保險。聯運保險所承保的保險人大致可分為:集裝箱船船舶所有人和租船人、集裝箱碼頭和倉庫經營人、港務局、貨運代辦代理人和無船承運人及租箱人等。
2、集裝箱船船舶所有人和租船人投保集裝箱聯運保險的承保范圍
2.1對運輸設備自身的保險
運輸設備是指任何集裝箱、底盤車、拖車以及其他在聯運保賠協會承保時提供的設備表中列明的設備。聯運保賠協會對運輸設備的承保范圍為:任何原因造成的被保險人運輸設備的滅失或損壞;運輸設備的共同海損分攤和救助用度戰役、罷工、暴動以及恐怖分子的步履造成的運輸設備的滅失或損壞;運輸設備的共同海損分攤和救助用度。
集裝箱聯運保險的主要部門為運輸設備的保險。一般而言,運輸設備的保險以一切險或者全損險為承保前提受理,通常由運輸設備的所有人或者租賃人作為投保人。集裝箱船船舶所有人或租船人可以對本公司所有或者租賃的運輸設備如集裝箱、底盤車及拖車等投保一切險或者全損險。
2.2第三者責任險
包括非契約責任和契約責任。非契約責任包括對第三者財產的滅失或損壞以及間接損失的責任。契約責任包括因為以下合同有關條款的劃定而產生的對除被保險人、共同保險人和聯合保險人以外的第三者的責任;對轉包人或合伙人的財產損失或滅失以及間接損失的責任。涉及的合同包括:集裝箱的租賃合同或者買賣合同;與轉包人簽訂的合同;與合伙人簽訂的合同。需要留意的是,合同必需事先交保賠協會認可?協會才對契約責任負責。
2.3貨物損害賠償責任保險
通常,集裝箱船船舶所有人或租船人在船舶航行過程中對貨物的賠償責任一直是由歷史悠久的船舶所有人保賠協會(P&I CLUB)受理的。跟著國際集裝箱運輸的發展,保賠協會已無法承擔集裝箱運輸過程中的各種責任保險,他們只負責提單所載明的運輸期間發生的貨物損害賠償責任。在集裝箱船船舶所有人或租船人開始運輸貨物前或者結束運輸貨物后,因為被保險的集裝箱的缺陷所造成貨物的損失,保賠協會是不予承保的,應由聯運保賠協會承保。需要夸大的是,因為集裝箱船船舶所有人或租船人投保貨物損害賠償責任險是集裝箱聯運保險不可分割的一部門,而該險種不能單獨投保,通常都與運輸設備自身的保險一起投保。
2.4罰款
聯運保賠協會對集裝箱船船舶所有人或租船人因違背貨物或設備進出口劃定或移民劃定或安全工作前提劃定而被有關當局處以的各種罰款,如與關稅、銷售稅、增值稅等相關的罰款1或被沒收財產,包括所投保的運輸設備予以負責。
2.5用度
聯運保賠協會對集裝箱船船舶所有人或租船人在事故發生后,為減少損失、保護自己的利益而支付的用度予以負責。這些用度包括調查、訴訟、調解、律師和檢修費等。聯運保賠協會對事故發生后,為處理貨物或設備而支付的額外用度予以負責,還對除正常業務外的設備檢疫、消毒和熏蒸用度予以承保。
2.6北美底盤車和拖車的責任保險
聯運保賠協會對集裝箱船船舶所有人或租船人在美國或者加拿大自有或者租賃的底盤車或拖車發生事故產生的責任予以承保。責任包括契約責任和非契約責任。
2.7政治風險(包括陸上戰役險)
聯運保賠協會承保因為戰役、政府強制購買、充公及征收造成的被保險運輸設備的滅失或損壞。在這種情況下,聯運保賠協會對每一運輸設備的最高賠償金額為USD50000;在本條款下,為案件調查、抗辯和減少損失而產生的用度必需事先得到聯運保賠協會的確認或協會以為是公道的。
3、集裝箱船船舶所有人或租船人投保集裝箱聯運保險的特點
3.1保險期間
集裝箱聯運保險以1年為單位簽訂合同。這是由于集裝箱聯運保險的對象良多,運輸頻繁。因此,不可能在集裝箱的每次海上營運時都簽訂保險合同。集裝箱聯運保險以一定的期間為限制簽訂合同,對在合同所約定的這一期間所發生的損害進行保險。集裝箱聯運保險合同是連續有效的,只要合同雙方對合同沒有任何異議,合同自本保險年度可以延續到下一保險年度。假如合同雙方或者其中任何一方以為有必要更改保險合同,可以在保險年度結束前至少1個月通知對方。
3.2保險費
協會收取的保險費是協會得以維持存在的物質保證,也是被保險人受損時可以得到經濟補償的最原始和最主要的來源。協會核定費率的因素極為復雜,大致有以下幾個:(1)主要運輸區域和運輸區間;(2)被保險人在其經營年度內的集裝箱數目以及集裝箱的類型和價值;(3)被保險人簽發使用的提單背面條款劃定的承運人責任;(4)被保險人歷年的賠付記實;(5)免賠額和責任限制的高低。免賠額越高,費率越低,反之亦然;責任限制越高,費率越高,反之亦然。
集裝箱船船舶所有人或租船人投保集裝箱聯運保險,因集裝箱的數目和價值是變化的,所以協會一般根據集裝箱船船舶所有人或租船人首次申報的集裝箱總價值和雙方達成一致的費率確定最低保費。在支付最低保費后,集裝箱船船舶所有人或租船人作為被保險人,必需根據保單要求的申報日期和次數,申報當時各種類型的集裝箱數目和總價值。協會據此追加保費,但不得低于最低保費。
3.3免賠額
免賠額就是保險人在理賠時要扣除保單上劃定的金額。當賠款金額低于所要扣除保單上劃定的金額時,保險人不予賠償;超過期,則要扣除保單上劃定的金額后,保險人再給予賠償。保險人和被保險人可以對免賠額的數額進行協商。
3.4責任限制
協會對每一類型的事故都劃定了專門的責任限制,還劃定每一保險年度總的最高賠償限制。保險人和被保險人可以對責任限制的金額進行協商。
4、集裝箱船船舶所有人或租船人向協會索賠的程序
索賠處理包括事故通知、鋪排檢修、收集證據和鋪排追償等。假如被保險人違背聯運保賠協會對事故處理的劃定,聯運保險人可以減少或者拒絕對被保險人的賠償。
4.1事故通知
當所投保的集裝箱、底盤車或拖車發生事故受損或當某一事故發生后被保險人對此負有責任時,被保險人應將事故及時通知保險人。
4.2被保險人的義務
在事故發生時,被保險人應采取公道措施防止和減少損失;給負有責任的第三方立刻發出索賠通知;采取公道有效的措施向責任方追償,并避免超過訴訟時效;積極配合聯運保險人的工作,包括向檢修師提供相關信息和文件;未得到聯運保險人的同意不確認責任和同意賠償。
4.3向聯運保賠協會追償的時間限制
集裝箱船船舶所有人或租船人必需在協會要求的時間內向聯運保賠協會提出賠償。對于運輸設備和財產滅失的案件,被保險人必需在事故發生日起1年內向聯運保賠協會提出追償。對于責任事故的案件,被保險人必需在被保險人賠償第三方之日起1年內向聯運保賠協會提出追償。
4.4向聯運保賠協會提供證據文件
集裝箱船船舶所有人或租船人必需應聯運保賠協會的要求提供相應證據文件。例如,被保險人應提供集裝箱、底盤車或拖車的修理用度發票和該筆修理費已經支付的憑證;被保險人賠償第三方的和解協議、判決書和付款證實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