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清潔能源資源豐富,具備大規模開發潛力。未來我國清潔能源發電仍將保持高速增長態勢。
我國水能資源非常豐富,技術可開發量超過5.4億千瓦,居世界首位。截至2009年底,我國水電開發利用率僅為34%,遠低于發達國家60%的平均水平。核電廠址資源豐富,現有廠址可支撐裝機1.6億千瓦以上,經過進一步勘察選址,遠期可滿足4億千瓦裝機。我國陸上和沿海50米高度風能資源潛在開發量超過25億千瓦,主要分布在“三北”(東北、西北、華北)和東部沿海地區;太陽能資源非常豐富,主要分布在西藏、青海、新疆、甘肅、內蒙古等省區,可開發裝機規模超過20億千瓦。
綜合考慮資源賦存及開發條件、技術成熟度、經濟性等因素,2020年前,我國將重點加大水電、核電及風電的開發利用力度。按照電力系統安全、經濟、清潔的發展原則,以系統的全社會總成本最低為目標,
重大戰略意義考量
清潔能源是針對傳統能源提出的新概念,它既肯定了人類發展對能源的需求,又強調了利用能源要清潔化,注重環境保護的理念。隨著傳統能源體系導致的能源供應、環境污染等矛盾和問題日益突出,可持續利用、環境友好的清潔能源的開發已成為必然選擇。
我國是世界第二大能源消費國,但人均能源資源占有量很低,不到世界水平的一半。在人均能源資源相對匱乏的同時,我國的能源利用效率也比較低,浪費相當嚴重。僅依靠煤、石油等傳統能源已不能滿足日益增長的能源需求,加之空氣污染、油價上揚、溫室氣體減排和以“碳關稅”形式出現綠色貿易壁壘等因素的影響,能源資源瓶頸制約日益突出。
因此,大力發展清潔能源,構筑穩定、經濟、安全的能源供應體系,是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可靠的能源保障。8月28日,在寧夏銀川召開的“2011年中國能源化工金三角高峰論壇”上,中國工程院副院長謝克昌說,近年來,我國能源供需缺口逐年加大,已成為影響我國經濟安全與發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以石油為例,2010年我國原油進口依存度達到52.5%,面臨很高的能源安全風險。
清潔干凈、不排放或極少量排放有損生態環境的氣體或氣體污染物是清潔能源最突出的優點。根據國外某研究機構對各種發電方式碳排放率的計算,清潔能源發電比煤油氣等化石發電要低50%—90%。“十二五”時期,我國要實現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別下降16%和17%的目標,因此,從推動節能減排任務出發,也應當加大清潔能源的開發和利用。
發展清潔能源是我國保障能源供應安全、應對氣候變化、改善環境質量的有效途徑,具有重大戰略意義。
保障能源供應安全。我國正處于工業化和城鎮化快速發展的重要時期,能源需求具有剛性增長特征,然而受資源儲量、生態環境、開發條件等諸多因素的制約,我國國內常規化石能源可持續供應能力遠低于未來國內能源潛在需求。預計到2020年,我國清潔能源的開發利用總量可達6.7億—7.4億噸標煤,可補充能源供應缺口的60%—70%,有效保障能源供應安全。
實現15%清潔能源承諾。研究表明,為實現2020年我國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5%左右的目標,清潔能源發電裝機規模將達到6億千瓦,占全國發電裝機容量的1/3以上,清潔能源發電占一次能源消費總量的12.5%左右,轉化為電力的清潔能源比重超過80%。
改善環境質量。發展清潔能源可以減少化石能源消費帶來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與煙塵等環境污染排放量。研究表明,2020年清潔能源發電可每年減少二氧化硫排放200萬噸。我國清潔能源資源主要分布在西部和北部地區,大力開發清潔能源可為中東部地區提供清潔電力,緩解中東部地區的環境壓力。
信息來源:新財經 |